茅台干红葡萄酒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3年12月17日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为李明灿。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朱各庄镇四村村西。
茅台干红葡萄酒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100%控股,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则是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公司。这意味着茅台干红葡萄酒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实际上是由茅台酒厂(集团)直接控股的。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葡萄酒及果酒(原酒、成品酒)、其他酒的生产与销售,以及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公司还拥有两个注册商标“茅台”和“昌黎”,并已取得酒类流通A级批发资质。
茅台干红葡萄酒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明灿同时担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陈晓波则担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该公司的信息,建议访问公司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