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昌黎葡萄酒业全称为宁夏茅台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控股企业。以下是关于该公司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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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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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09年7月1日
- 法定代表人:李明灿
-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登记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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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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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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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的生产与销售(具体以生产许可证为准)。
-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具体以食品流通许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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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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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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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茅台集团与昌黎葡萄酒业共同出资成立宁夏茅台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2013年,公司一期年产2万吨葡萄酒项目竣工投产。
- 2015年,公司自主研发的华夏基石系列葡萄酒荣获“2015年度亚洲**葡萄酒”称号。
- 2016年,公司荣获“宁夏名牌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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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司荣获“全国重点保护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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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精神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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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本守道,坚守工艺,传承创新,追求卓越”是茅台昌黎葡萄酒业的企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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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品质、绿色、创新、共赢”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葡萄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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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贡献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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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的发展和葡萄酒文化的推广做出了贡献。
- 公司多次荣获国内外荣誉,如“中国驰名商标”、“宁夏著名商标”等。
*****茅台昌黎葡萄酒业作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品牌,凭借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外葡萄酒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