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生产工艺中,一年通常会进行七次取酒。这七次取酒过程被称为“七轮三年贮藏”,具体为:
- 第一次取酒,称为“端午制曲”。曲药由小麦制成,以小麦为原料制成的曲药被称为“高温大曲”,其温度高达60℃。
- 第二次取酒,称为“重阳下沙”。重阳节是农历九月初九,此时原料已堆积发酵三个月,故称“下沙”。下沙时,原料经破碎、润湿、蒸煮后加入曲药拌匀,然后放入陶坛中发酵。
- 第三次取酒,称为“七月初二至初八”。此时原料已发酵三个月,开始慢慢变甜。
- 第四次取酒,称为“七月十五至二十”。此时原料发酵已近尾声,酒体开始变得醇厚。
- 第五次取酒,称为“八月十五至二十二”。这是取酒的关键时刻,酒体变得更加醇厚,味道也更加浓郁。
- 第六次取酒,称为“九月初一至初十”。此时原料已经发酵了五个月,酒体变得更加柔和。
- 第七次取酒,称为“九月十九至二十三日”。这是最后一次取酒,酒体已经发酵了六个月,味道醇厚,口感柔和。
这七次取酒过程中,每次取酒后,酒糟会进行堆放,以促进酒体发酵。堆放的时间从五天到四十八天不等,然后进行第一次蒸煮,蒸煮的时间从三到五小时不等。之后进行第二次蒸煮,这次蒸煮的时间为一小时四十分钟。最后进行第三次蒸煮,这次蒸煮的时间为四十分钟。
通过这七次取酒和精心的工艺流程,茅台酒得以形成其独特的风味和高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