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唐朝酒业有限公司曾涉及一起造假事件。据报道,该公司存在长期制假售假的行为,甚至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具体来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在2013年因犯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在此之后,刘某某并未收敛,反而继续从事制假售假活动。

在2020年9月,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贵州唐朝酒业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仓库中发现大量涉嫌假冒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白酒。经鉴定,这些酒品均为假冒伪劣产品,且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

***贵州唐朝酒业有限公司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执法人员在公司内发现了一份由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颁发的“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该复印件上的公司名称、地址等信息与实际不符,且该公司并未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对于这起造假事件,相关部门已经展开了调查,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控制。***贵州唐朝酒业有限公司也已被责令停产整顿,并吊销了营业执照。这起事件再次提醒广大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杜绝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