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昌黎葡萄酒厂,全称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是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与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下是关于该公司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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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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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4日
- 法定代表人:李明灿(目前任职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县城关镇昌黎大街东段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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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葡萄酒及果酒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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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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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为其直接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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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为间接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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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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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李明灿(同时担任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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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李保芳(同时担任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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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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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是在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昌黎葡萄酒业的基础上组建的,作为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葡萄酒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茅台葡萄酒的品牌运营和产业发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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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过程中,公司荣获了多项荣誉,如“河北省食品产业强县(区)”、“河北省葡萄酒产业示范县(区)”等,并多次被评为“河北省著名商标”、“河北省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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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贡献与环保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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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回馈社会,如参与公益活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
- 在环保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致力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采取了多项环保措施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
*****贵州茅台酒厂昌黎葡萄酒厂作为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在葡萄酒的生产、销售以及品牌运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致力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