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6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法定代表人为李明峰。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葡萄酒及果酒(原酒、成品酒)、葡萄酒原料、包装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以及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公司还从事以下业务:

  1. 黑鸡血资源综合开发;黑鸡血酒及黑鸡血营养液的生产与销售。
  2.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
  3. 保健食品的销售。
  4. 自有房屋租赁。

贵州茅台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生产优质葡萄酒为己任,秉承茅台酒的品质理念,致力于生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葡萄酒产品。公司拥有世界著名的法国橡木桶陈酿基地,并采用法国卡斯特酿造工艺,通过双重品质保障,确保每一瓶昌黎葡萄酒都达到高品质标准。

***贵州茅台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注环保和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