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副作用”是一个医学术语,指的是药物在治疗剂量下产生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对患者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这些影响可能是机体对药物的敏感性增加,导致机体代谢或功能异常,或是产生有毒物质,从而引发一系列症状或体征。

毒副作用可以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

  1. 急性毒副作用:通常在短时间内(如几小时或几天内)发生,可能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呼吸急促、心悸、眩晕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昏迷、呼吸衰竭、心脏骤停等。
  2. 慢性毒副作用:在较长时间内(通常是数周、数月甚至数年)逐渐显现,可能表现为生长发育迟缓、免疫力下降、内分泌失调、肝肾功能损害等。这些影响可能长期存在,难以逆转。

毒副作用的产生原因多样,主要包括药物本身的毒性、患者个体差异(如年龄、性别、遗传背景等)、用药剂量和时间、联合用药以及生活方式因素等。

为了减少毒副作用的发生,医生在开具处方时会权衡利弊,选择合适的药物和剂量,并密切监测患者的用药反应。患者在使用药物时,也应严格按照医嘱服用,避免自行增减剂量或更改用药方式。如有任何不适或疑虑,应及时就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