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禁止以下营销手段:

  1. 过度营销: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语言进行广告宣传,如“买彩票中大奖”、“中奖率高达100%”等,以免误导彩民。

  2. 不合理要求:不得向彩民提出不符合实际的要求,如要求支付额外的费用以获取彩票号码、要求中奖后支付额外奖金等。

  3. 不透明的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不完整的信息,如彩票的中奖概率、奖金分配方式等,以确保彩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 非法集资:不得利用彩票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如承诺高额回报、宣传投资回报率等,以骗取彩民的财产。

  5. 恶意营销: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如诋毁竞争对手、散布谣言等,以维护自身利益而损害彩民利益。

  6. 不合规的促销活动:不得开展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行业自律规则的促销活动,如未经批准的大额赠品等。

  7. 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营销:不得利用互联网平台(含微信、微博等)开展非法彩票销售或营销活动,如提供虚假的彩票购买链接、诱导用户点击等。

***彩票机构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彩票销售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彩民也应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购买彩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