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法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起草,并经历多次审议和修改,**得以通过。以下是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条款:
主要内容
电子商务定义: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经营活动。此定义明确了电子商务的范围,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各种在线活动。
主体资格: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如淘宝、京东等)和平台内经营者(如商家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
合同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相关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买卖协议等对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数据保护与隐私安全: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交易安全保障: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重要条款(部分)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制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或者伪造其经营者信息。
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买卖协议等对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电子商务法还针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特点,对其进行了特别规定,如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并加强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等。
如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或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