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取消了一些职业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2024年3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67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另有14项被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地方政府设置的职业资格: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也纷纷取消了部分职业资格。例如,山东省取消了“山东省省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福建省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
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设置的职业资格:一些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也设置了部分职业资格,但这些职业资格往往不具有国家认可度和权威性。近年来,这些组织也逐步取消了部分职业资格。
准入类职业资格:近年来,我国逐步取消了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如“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这些职业资格的取消有助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市场活力。
需要注意的是,取消职业资格并不意味着这些职业不再重要或没有价值。***,这些职业资格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保障公共安全和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消职业资格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发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取消的职业资格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政府文件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