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和《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电禁止使用或包含以下词语:

  1. 国家级、最高级、**等用语。

  2. 顶级、极品等用语。

  3. 第一品牌、最畅销、最专业等用语。

  4. 优质、优越等用语。

  5. 中国第一、全网最好等用语。

  6. 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用语。

  7. 唯一、第一品牌等用语。

  8. 质量免检、免认证等用语。

  9. 国家免检等用语。

  10. 特等、甲级等用语。

  11. 超凡、卓越等用语。

  12. 领先、领袖等用语。

  13. 之王、霸主等用语。

  14. 王者、冠军等用语。

  15. 地王、楼王等用语(房地产广告)。

***还禁止使用或包含以下负面用语:

  1. 最、极、第一等极端化用语。

  2. 国家级(除另有说明外,通常指国家级的荣誉称号、奖项等)。

  3. 最高级、**、最优秀等极端化用语。

  4. 极品、极致等用语。

  5. 顶级、顶尖、极品之选等用语。

  6. 极致诱惑、极致体验等用语。

  7. 超凡脱俗、卓越非凡等用语。

  8. 领袖、之王、霸主等用语。

  9. 王者风范、王者之气等用语。

  10. 绝无仅有、史无前例等用语。

请注意,这些禁止使用的词语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广告内容和法规要求有所变化。在制作广告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避免使用禁止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