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管理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涵盖了从节目制作到传输、接收以及后续服务的全过程。以下是广电管理的主要业务: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

    • 节目策划、编剧、导演、拍摄、制作等。

    • 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的播出安排与调度。

  2. 广播电视传输与服务:

    • 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与监管。

    • 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与覆盖。

  3. 广播电视网络与信息安全:

    • 广播电视网络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建设。

    • 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包括防范网络攻击、信息泄露等。

  4. 广播电视广告经营:

    • 广告的策划、制作、发布与效果评估。

    • 广告业务合同的管理与监督。

  5. 其他相关业务:

    • 广播电视节目与服务的创新与研发。

    • 广播电视产业的规划、协调与发展。

    • 广播电视法规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 广播电视行业的人才培养与交流。

***广电管理还涉及以下具体业务:

  1. 影视剧管理:

    • 对影视剧的制作、发行、放映等环节进行监管。

    • 组织优秀影视作品的评选与表彰。

  2. 音像制品管理:

    • 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放映等管理工作。

    • 依法查处音像制品的非法出版、发行和放映行为。

  3.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

    • 监督管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与使用。

    • 防止非法接收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

  4.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

    • 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传播与接收。

    • 维护网络视听节目市场的秩序与安全。

广电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并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的持续创新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