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管理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涵盖了从节目制作到传输、接收以及后续服务的全过程。以下是广电管理的主要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
节目策划、编剧、导演、拍摄、制作等。
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的播出安排与调度。
广播电视传输与服务:
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与监管。
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与覆盖。
广播电视网络与信息安全:
广播电视网络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建设。
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包括防范网络攻击、信息泄露等。
广播电视广告经营:
广告的策划、制作、发布与效果评估。
广告业务合同的管理与监督。
其他相关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与服务的创新与研发。
广播电视产业的规划、协调与发展。
广播电视法规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广播电视行业的人才培养与交流。
***广电管理还涉及以下具体业务:
影视剧管理:
对影视剧的制作、发行、放映等环节进行监管。
组织优秀影视作品的评选与表彰。
音像制品管理:
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放映等管理工作。
依法查处音像制品的非法出版、发行和放映行为。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
监督管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与使用。
防止非法接收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
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传播与接收。
维护网络视听节目市场的秩序与安全。
广电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并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的持续创新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