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公司曾起诉商标侵权,具体信息如下: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公司”)曾因商标侵权纠纷起诉多家企业。例如,茅台公司在2021年对四川国宾酒业有限公司、成都山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提起诉讼,理由是这些企业未经茅台公司许可,在产品、包装、宣传材料等方面擅自使用与茅台公司“飞天”商标近似的标识,侵犯了茅台公司的商标权。
***茅台公司还曾起诉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理由是该公司在产品、包装、宣传材料等方面擅自使用与茅台公司“茅台”商标近似的标识,侵犯了茅台公司的商标权。
除了上述案件外,茅台公司还与其他多家企业有过商标侵权纠纷。这些案件涉及的品牌众多,包括五粮液、剑南春、郎酒等。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通常会审理双方提供的证据,并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被告确实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新闻报道或法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