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基酒的生产过程中,共分为七轮次。每一轮次都有其特定的生产环节和特点,共同构成了茅台酒独特的风味和品质。具体来说,这七轮次包括:

  1. 端午制曲:制曲的开始时间是在农历五月初五,此时正值端午节前后。
  2. 重阳下沙:重阳节的下沙活动一般会在农历九月初九,这个时间点正好是茅台酒生产进入第二轮的时间。
  3. 七轮次酒:包括一轮、二轮、三轮、四轮、五轮、六轮和七轮,每轮次酒的口感各有不同,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轮次发酵和陈酿过程。
  4. 二次投料:在七轮次酒生产完成后,进行二次投料,即再次加入高粱原料继续发酵。
  5. 三次取酒:二次投料完成后,通过三次取酒的操作,分别取出不同轮次的酒糟进行发酵,从而得到不同风味的基酒。

***茅台酒的生产过程中还有“五齐六必”的工艺要求,其中“五齐”指的是:粮食要粉碎,辅料要清蒸,配料要均匀,发酵要定期,熟料要回沙。“六必”指的是:水要经过蒸馏,辅料要经过炒干,下沙要均匀,发酵要定期,保管要冬暖夏凉,越陈越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茅台酒厂工作人员。